失信人多久受到法律制裁?

象山律师 2025-06-03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失信人在被列入失信名单后,通常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自动脱离失信状态。法律对此并未设定具体的时限,而是以是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为标准。也就是说,只要失信人未能完成法定的履行义务程序,其在相关信用记录和公示系统中的失信状态将持续存在,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这意味着,即使超过民事诉讼的一般时效期,法院仍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至义务得到满足。当然,如果失信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已经履行相关义务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清除失信记录,其失信状态可能会被解除。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债权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不履行之日起,三年内没有取得执行回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其他截止期间的情形,从该期间结束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期间,不包括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间和仲裁机构审理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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